鹤岗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4 10:06
发布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效能,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矿安〔2023〕1号)文件要求,坚持属地监管、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我市非煤矿山进行安全风险分级,明确每一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县两级将结合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严格落实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明确本行政区域内每座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强化包保、巡查责任落实。现将鹤岗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及包保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468-3213012     市应急局工矿商贸监督管理科

附件1:鹤岗市露天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表-20230712110144193.xls

附件2:鹤岗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表-202309131433328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