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保证金返还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有关要求,现对鹤岗市宏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鹤岗市麓强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68-3355885。
受理投诉办公地址:南山区人民政府2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7室。
鹤岗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