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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2022-05-19 来源:  点击量:15649

 

关于遴选“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街道被列入2021年度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单位,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民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为高质有效推进试点社工站建设工作,南山区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本次遴选社会组织承接的“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项目,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主要为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领域对象,以及在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二、项目周期

“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服务协议周期为3年,周期内每年履行1次签约手续。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第一年资金为20万元,根据服务内容调整可逐年递增项目经费。

四、项目要求

(一)管理要求

“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应该有统一、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职责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招聘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要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二)服务要求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具体服务

1

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数量

≥1

建立麓林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2

社工站中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资质人员数量

≥1

项目主管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

3

服务期间重点服务对象的入户走访户数

人数/人次

12个

/50次

对社区社会救助对象、老年人、特殊困境人群进行入户走访。

4

社工站服务计划书

1

社工站服务计划书1份

5

需求评估报告

1

需求评估报告1份

6

个案服务量(人数、人次、时数)

个/次/

时数

5人/40次/320小时

根据实际情况完成5个个案服务(每个个案为8次直接服务,每次服务工作量为8小时,包括个案计划、直接服务不少于1小时、记录总结等环节)

7

小组工作服务量(个数、节数、服务人次)

个/人次

6个/36节/240人次

开展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成长、互助、文娱、能力提升等主题的6个小组。

8

社区工作服务量(个数、服务人次)

个/

人次

6个/

240人次

结合中秋节、助残、春节、建党、重阳、社工日等节日开展不少于6个主题社区活动

 

9

中期自评报告

1

中期自评报告1个

10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志愿者队伍、社区互益组织、公益组织等)

3-4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3-4个

11

社会资源的引入与链接情况

1-2

引入与链接1-2个社会资源

12

组织开展培训、督导次数/人次

次/

人次

4次/

80人次

1.2022 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5月底前完成

2.社会工作实务案例分享会,11月初完成

13

行政协作类服务(时长)

时长

200小时

项目周期内,完成200小时行政协作类服务

14

末期自评报告

1

末期自评报告1个

15

产出指标

质量

指标

服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情况

1

完成典型案例1个

16

产出指标

影响力指标

有关宣传报道数量

10

完成不少于10个宣传报道

20

满意度指标

主管民政部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

100%

85%

21

落地街道、社区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

100%

85%

22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

100%

85%

 五、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承接主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承接主体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已入库;

(三)承接主体应根据每年项目经费为社工站配备2名专职社工、1名督导,社工和督导的具体服务时长根据每年项目经费测算。担任社工站项目主管的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后应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

(四)进入黑龙江省民政厅“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名录”的社会组织优先、鹤岗市本地的社会组织优先;

(五)承接主体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相关事项

本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工作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由南山区民政局遴选出1家符合条件项目承接机构。根据本公告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以向鹤岗市南山区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鹤岗市南山区民政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05月20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05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鹤岗市南山区民政局办公室具体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南山路16号南山区政府218室)。   

(三)提供的具体佐证材料

1.申请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应提交原件核对);

3.申请机构的章程及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管理制度;

4.拟配备的督导及驻站社工人员情况;

5.承接方案(包括预算);

6.其他佐证材料。

(注:所有材料或复印件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联系人:蔡子仪 联系电话:0468-3304117

 

            

 

 

  鹤岗市南山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