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鹤岗市南山区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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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民政局关于《鹤岗市南山区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的政策解读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全面摸清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底数,掌握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场所设施、管理服务、安全运营等相关情况,通过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时间、地点、内容、流程等要素,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肃清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服务商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突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养老机构领域重点问题隐患,全面深入细致进行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

1.消防安全。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审批手续履行,消防重点部位设量,防火检查及巡查,消防设施配备管理,消防交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等。

2.房屋安全。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房屋是否属于危旧房屋,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

3.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原料采购管理,加工过程控制,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维护,餐品留祥等方面问題。

4.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排查管理机构制度落实,设备档案及人员档案管理,锅炉安全,压力容器和管道安全以及电梯安全等方面问题。

三、主要内容

1.手续规范、运营正常的机构。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已备案已登记但缺少消防手续的机构。协调消防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限时完善消防手续,对未按要就完善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由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3.已登记未备案的机构。督促其限时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监督。

4.既未登记也无备案的机构(含家庭互助养老)。经检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无证照养老机构,督促并协助其及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经检查未达标的无证照养老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由有关部门积极予以帮扶指导,帮助其按期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仍不达标、久拖不改或者拒不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经营者取消其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资格。

5.已备案、登记但不运营的机构。督促其正常运营,发挥应有作用,经督促仍不正常运营的机构,由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原始文件链接:http://www.hgns.gov.cn/qzfbwj/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