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2-10-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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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职责

 

一、负责南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二、负责南山区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南山区人民政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维护工作。

五、负责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工作。

六、负责南山区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七、负责南山区辖区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八、负责南山区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九、负责南山区医疗救助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保信息建档及动态管理工作。

十、负责住院费、门诊特殊疾病医药费、生育医疗费报销工作。

十一、负责异地门诊特殊疾病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完成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426室

          鹤岗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方式:0468-3305450 0468-3349321

人:刘卫东

 

 

 

 

南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